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许可证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,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,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,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服务器内,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虚拟兑换工具。 | |
申办要求 | 1、"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"是指发行并提供虚拟货币使用服务的网络游戏运行企业。“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”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。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以上两项业务。 2、"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"需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。 3、"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"需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,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(平台)服务的有关规定。 |
申办周期 | 1、提交审核(1个工作日) 2、运作沟通(10个工作日) 3、审批通过(5个工作日) 4、取证送达(3个工作日) |
申请条件 | 1、有企业的名称、注册地址、组织机构和章程 2、运营游戏需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,非游戏产品需100万人民币 3、不少于8名计算机专业本科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、企业需具备运营所需的设备及工作场所 5、企业需具备完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运营管理措施; 6、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符合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《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; 7、拟计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; 8、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,应当符合所在地文化单位的企业总量、企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等当地政策规划。 申办企业提供: 1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、验资报告 3、公司章程 4、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业主产权证明 5、8名人员身份证及学历证扫描件 6、网站内容中含有拟申请经营产品的内容 |
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 | |
申办条件 | 一、已有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的企业需要提交下列文件: 1、申请书; 2、变更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; 3、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原件; 4、业务发展报告(需包括网络游戏虚拟货比表现形式、发行范围、单位购买价格、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、用户购买方式、用户权益保障措施、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); 5、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二、未申请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的企业需提交下列文件: 1、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所需的材料; 2、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; 3、业务发展报告(需包括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表现形式、发行范围、单位购买价格、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、用户购买方式、用户权益保障措施、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); 4、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|
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 | |
申办条件 | 一、已有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的企业需提交下列文件: 1、申请书 2、变更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、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原件 4、业务发展报告(需包括服务(平台模式、用户购买方式、用户权益保障措施、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、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) 5、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二、未申请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的企业需提交下列文件: 1、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所需的材料; 2、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、业务发展报告(需包括服务(平台)模式、用户购买方式、用户权益保障措施、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、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) 4、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|